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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车企负全责:一部强制国标,把自动驾驶的账本从技术侧翻到了责任侧

向澜 2026.09.22

“自动驾驶从“允许上路”切向“规模商用”,真正的门槛不是跑得顺,而是出了事能说清、赔得起。”(AIFUC · 商业决策哲学)

先把一个有点反直觉的判断放在最前面:自动驾驶行业接下来两年最激烈的竞争,未必是谁的领航辅助驾驶在城区跑得更像老司机,而是谁能在2027年7月1日之后,把“出了事故谁来赔”这张账单稳稳接住。工业和信息化部在8月底正式发布了国内第一部针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特定条件下系统自主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特定区域内无需人类干预)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721—2026,实施日期定在2027年7月1日。凤凰网、网通社快报的报道讲得很清楚:L3级车企承担监督责任,L4级车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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