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里写得明明白白,单个城市群四年最多可以拿到16亿元中央财政奖励;可刚过去不久的8月份,交强险实销口径下,全国的燃料电池重卡只卖出去71辆。10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期四年,考核评价结果直接作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两个数字前后脚出现,温差大得让人没法视而不见。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政策还在加码,可市场终端已经冷下来了。但真正的分水岭,不在冷暖,而在重心。
先看财政这双手。财新周刊此前披露,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四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IT之家引用的通知内容还加了几个硬约束:地方要确保中央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降低用氢成本,并有效传导到终端产品消纳环节;对进展不及预期、地方奖励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城市群,三部门将视情况扣减或暂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更值得注意的是资金用途划了一条红线——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