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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的牌照,做了拉货的生意:西安网约车被叫停,合同标的切回客运

陈锋 2026.11.01

“当一类资产的用途边界必须由监管者来画,再精妙的模糊空间,最后都会变成一张清楚的清单。”(AIFUC · 商业决策哲学)

一辆网约车,乘客没接到,货倒是送了不少——这是过去一段时间西安不少平台订单里真实发生的场景。2026年10月,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把25家在营平台叫到一起开调度会,话讲得很直白:客运网约车订单的合同标的是客运服务,不是货物运输服务,通过客运订单单独送货,属于超范围经营。中国之声引用执法支队中队长李晨的表述确认了这一点。说白了,拿着载人的牌照做拉货的生意,放在平台上被包装成“运力效率提升”,放在执法部门那儿,就是超范围经营。

这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中国快递业刚起步时的那场“信件与包裹”之争。当时邮政专营权还在,民营快递公司不能合法送信,但电商包裹的需求已经起来了。怎么办?很多公司就在合同标的物上做文章——把“信件”包装成“包裹”来送。邮政部门反复查,企业反复试探,最后的结果是邮政专营权逐步放开,但合同标的的边界被监管者牢牢握在了手里。今天西安的事情,底层逻辑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不过当年的“信件与包裹”变成了今天的“人与货”。网约车平台拿的是客运牌照,合同标的是把人从A点送到B点。但当平台上出现“只送货不载人”的订单时,实际上是在用客运的合规外壳,做货运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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