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特别有意思:当所有人都盯着新规对董事会的各种“紧箍咒”时,真正的博弈,其实发生在那些过去几十年都不用上秤称一称的、隐形的灰色账本上。根据《企业观察报》今年7月6日的深度报道,以及深圳市国资委官网6月29日的发布,一项名为《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四会”工作指导规则》的新政,在今年7月正式施行。这记重拳,直接打在了深圳近千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治理结构上。
我得先给你描个背景。深圳这些股份合作公司,是原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而来的,家底极其殷实,手握天量厂房、公寓和土地。但它们的治理,很多时候是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的老派“村委”模式。这次新规,说白了就是要把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还有最关键的一个新角色——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体委”)这“四会”的牌桌规矩,重新立一遍。其中,杀伤力最隐秘的一条是:明确禁止董事长兼任集体委主任,且规定董事会成员在集体委中的兼职比例,不得超过集体委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