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这几天,麻精药品这个圈子里出现了两件看起来很拧巴的事。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专项行动第二批案件,认定湖北省卫健委把26种本地药企产品塞进创新药鼓励目录、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的做法,属于“基于产地的区别对待,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几乎是同一时间,由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在9月9日集中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在8月30日落款了一份重量级文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你看,一个省级层面在拿麻精药品目录做文章,国家层面却在同一个月把全国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管理标准重新拧紧了一遍。一个在画地盘,一个在拆旧墙、立新桩。
这份新规有多重?它把2005年那版只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规定,直接扩到了全部药用类麻精药品,连第二类精神药品都圈了进来,全文11章73条。更关键的是,它明确把“信息化”和“全流程闭环管理”写进了硬性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用电子印鉴卡,要推进医院信息系统(HIS,就是医院内部管挂号、收费、药房的那套核心系统)跟电子印鉴卡管理系统对接,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