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广告业务收入第一次摸到两万亿门槛,同比增长32.6%,2026年上半年头部企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又增长1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白清元在第3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开幕式上披露的这组数字,听起来像是一个行业最舒服的扩张期。可就在同一个场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百度、巨量引擎(抖音集团旗下的营销平台)、腾讯、快手、京东集团、美团、360、凤凰网八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共同签署了《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一边是行业收入还在狂奔,一边是八家平台坐下来给自己套上一道紧箍咒,这种速度与约束的并置,才是这件事真正的信息量。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行业自律嘛,没有法律强制力,签了能怎样?但把这份公约拆开看,它管的事情相当具体:平台要核验营销主体的身份、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文件,建立业务档案并定期更新,电子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要建立事前审查、事中监测、事后巡检的审核机制;直播平台要审查机构和个人的资质,通过巡检巡查盯着直播画面;使用AI深度合成技术做商业宣传必须显著标识,不得生成虚假代言;不得宣传不合理低价、拉低商品或服务价格、降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