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零部件上市公司,手里攥着7671万元被确认的普通债权,在债权人组表决时投了赞成票;同一家上市公司,作为持有合众新能源1.06%股权的小股东,又在出资人组投了反对票。赞成的是“接受9.7万元现金加一张信托受益权凭证,剩余债权全部豁免”,反对的是“全体出资人100%无偿让渡股权”。鸿利智汇在合众新能源重整草案中的两张票,把自己活成了两个立场相反的人。这背后不是人格分裂,而是同一个主体在两条规则通道里,把同一份烂账算出了完全不同的盈亏结论。
先把公告里最硬核的数字摊开。鸿利智汇的控股子公司谊善车灯对合众新能源享有确认普通债权约7671万元,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清偿方案,预计可获现金约9.7万元,暂定对应估值约683.20万元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约425.88万份,剩余未获清偿债权将豁免。同时鸿利智汇公告明确,公司持有合众新能源1.06%股权,反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一份公告,两种态度,落在同一张重整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