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你聊一件挺有意思的事。9月4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了。根据北京商报、界面新闻和人民日报客户端的报道,这份草案总共8章214条,主线就一句话: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乍一听像文件套话,但你往深处想一层,会发现一个挺反常识的点——这次最该紧张的,可能压根不是保险公司自己,而是站在保险公司背后的那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你想啊,过去大家聊保险业监管,注意力基本都放在保险公司身上。偿付能力够不够、产品有没有误导、理赔是不是太慢、资金运用有没有乱来。可这次的修订草案,直接把监管的枪口往上一抬,对准了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穿透监管加强了,主要股东和实控人的资质审核更严了,股权代持被明令禁止,以不当手段干预公司经营也被划进红线。说白了,以前藏在层层股权结构后面的人,现在得从幕后走到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