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把应用分发做成全球收租生意的公司,被法院判了要替对手付85%的诉讼费。这不是什么物业和小商户之间的纠纷,而是苹果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输掉的一场反垄断官司。2026年10月22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法官乔纳森·比奇发布了一份235页的判决书,认定苹果在iOS应用分发服务和应用内支付方案两个市场拥有“强大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第三方应用商店、侧载和替代支付方式的做法违反了《2010年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法》第46条。苹果当天表示将申请暂缓执行并提起上诉。
判决里有两条苹果暂时躲不开。第一,《堡垒之夜》必须在苹果收到Epic书面申请后重返澳大利亚区App Store,这条判令立即生效,不受2027年3月1日强制令生效日的约束。第二,苹果要承担Epic在原审阶段85%的诉讼费,后续救济程序的相关费用暂不做判定。据IT之家报道,Epic当天就表态:“《堡垒之夜》明天就将重返澳大利亚App Store。”